住宅建筑设计中空间组合探讨
摘 要:建筑界常引用老子在道德经中的一段话:“埏直以为器,当其无,有器之用,凿户牖以为室,当其无,有室之用?”,这句话的意思表明了一幢建筑,人们要用的,不是别的,而是它的空间。主要阐述了建筑设计中的空间组合。 关键词:建筑设计;空间组合;住宅 人们盖房子总有其具体的目的和使用要求,这在建筑中叫功能。在建筑设计的 历史 过程中,功能的变化和 发展 带有自发性,它是一种活跃因素,特别是它在建筑设计中有着主导地位,因而在功能与空间形式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矛盾中,经常都是处于支配的地位,并成为推动建筑发展的原动力。在建筑中,功能作为内容的一个主导方面,确实对形式(空间)的发展起着推动的作用,但也不能否定空间形式的反作用。一种新的空间形式的出现(或被创造出来),不仅适应新的功能要求,还会反过来促使功能朝着新的高度发展。 1 住宅设计中因功能的要求不同而导致空间形式的变化 1.1大小不同 在我国,起居室(客厅)是一家人生活、起居、娱乐、会客的主要空间,应考虑到人的多种活动,其应设计为最大者;相对来说,卫生间在一套居室中仅需必要的卫生设施,为最小者;卧室和厨房也应有相应的面积,不能只是单纯的扩大面积而不完善其功能。 1.2形状不同 各房间因功能不同,对形状的要求也不同,如居室太狭长,就欠灵活且令人不舒服,而厨房即使长一些也无损功能的合理性和适用性。 1.3朝向不同 为争取必要的阳光照射而又避免烈日暴晒,以及建筑同环境关系,得根据房间性质而各得其所。并尽量在南向布置一个或一个以上卧室。 1.4功能空间与建筑造型 住宅建筑在功能上满足人们的各种要求后,要考虑的就是其优美的立面和造型带给人们精神上良好的感受。以上所述为住宅建筑中功能对于单一空间形式的规定性。也就是说,设计的建筑空间形式必须适合于这些基本功能要求。 2 住宅设计整理内部空间的组织与处理 建筑空间有内、外之分,内部空间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(功能)而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从 自然 空间中分隔出来的;它和人的关系最密切,对人的影响也最大,它应当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具有美的形式,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感受和审美要求。在住宅设计中,从设计师的角度来谈,尤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关系。 2.1空间的体量 住宅空间的舒适度是以人的尺度和心理接受的感觉为基准,过大的空间会失去家庭的温馨感、亲和感,失去家庭特有的生活气氛,有时还会使人觉得自己渺小而冷漠、僻静。目前,由于住宅市场的炒作和使用方 (甲方)盲目攀比的心理,使很多设计变得不理性:厅的面积被扩大到60~70m2,卫生间被扩大到18m2。这不是正常人所能接受的。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曾指出:“日本式建筑中四张半席的空间对两个人来说,是小巧、宁静、亲密的空间。”其所说的四张半席相当于我国10m2左右的小居室。意大利著名建筑师布鲁诺·赛维,在他的《建筑空间论》中曾谈到:“尽管我们可以忽视空间,空间却影响着我们,并控制我们的精神活动”。有关研究表明,引起人们心理体验的,不仅是建筑物的物理实体,主要是使用建筑空间的人和活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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