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省天台县奖励机制激活农房改造
简介: 浙江省台州天台县为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房改造积极性、加快该县农房改造进程、建设美丽乡村,制定《天台县农房改造村级奖励办法》。 该奖励办法共设农房改造示范村、先进村两个奖项。两个奖项按照就高原则不 ...
浙江省台州天台县为充分调动村集体农房改造积极性、加快该县农房改造进程、建设美丽乡村,制定《天台县农房改造村级奖励办法》。 该奖励办法共设农房改造示范村、先进村两个奖项。两个奖项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计奖。各个奖项每村最多奖励一次。其中,农房改造示范村奖励按建成房屋套数计算,每套奖励3000元。示范村应从立项开始三年内建成房屋(包括公寓式)40套以上,并基本完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;先进村奖励按统一坪基套数计算,每套奖励2500元。先进村应从立项开始两年内统一坪基30套以上。 该奖励办法特别申明对于未经批准和许可,擅自安排村民宅基地建房、乱搭乱建安置房(过渡房)和村综合楼等公建项目的;未进行统一坪基和基础设施建设,或未按图施工建房的;对质量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的;挪用或移用农房改造各项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的不予奖励。奖励资金专项必须用于各受奖村农房改造的各项工程建设,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移用。对违反规定挪用或移用的,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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